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工作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二是打造四个服务。定期开展“一访四查”(走访受助老年人家庭,查看吃、穿、住、医四方面情况)活动,做好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上门,根据需要提供购物、做饭、洗衣及打扫卫生等家政服务。招募志愿者,组建各类文体组织,策划健康娱乐活动,提供文体娱乐服务。通过邻里交流、谈心沟通、心理咨询、聊天等提供精神慰藉服务。
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机制,制定《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解表》细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对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工作纪律,镇纪委定期开展作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