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文华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认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党政主导,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政主导。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工作,遇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解决落实好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每月专题听取和研究1次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落地落实,各项工作要形成相应的基础台账,实行留痕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整治推进。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针对群众参与度较弱的问题,各乡镇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资料、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方式,让群众全面知晓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奖励等,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打一场漂亮人民群众攻坚仗。二是要广辟线索来源。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丹棱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查移交办理规定》,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线索不遗不漏。凡因排查不到位,今后工作中又被上级通报或发现存在黑恶势力的,一律严肃问责。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和部门围绕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和做法、重大典型案件,每月至少向县扫黑办报送1条以上信息。年终,县扫黑办将对各乡镇和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宣传小组要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和法律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四是要依法精确打击。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两高两院关于《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既要打准打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于法有据,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扫黑办要会同督导工作组,不定期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1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