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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2018-07-03 09:58
  文章来源:县委办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国土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防汛减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攻坚战,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减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防汛减灾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汛期将至,今年我县防汛减灾形势依然严峻,做好防汛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从气象变化看,预测今年汛期我县旱涝并存,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35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有中等强度的洪涝,局部略偏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防汛减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部署上来,时刻绷紧防汛减灾这根弦,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研判、统筹部署,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攻坚战,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扎实做好防汛减灾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对区域内所有隐患,全面逐一进行排查。要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全面拉网、不留死角”原则,聚焦县域内河流流域、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威胁的村镇、集市、景点、桥梁、路段、水库电站、重要堤段、尾矿坝、在建涉水工程及其施工营地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常态化、动态化开展隐患排查。

(二)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够整改到位的,要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制定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根据整改完成情况逐一销号,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必须确保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提前落实好应急度汛措施,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对去年隐患排查工作中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开展“回头看”,督促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切实筑牢灾害防御屏障。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监测预警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会商、科学研判,延长预见期,努力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要加强对雨情、水情、工情的全面监测和分析,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目标、重点部位的监测预报。要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快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做好已建成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畅通预警发布渠道,健全信息传达确认机制,打通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确保逐级传达到位。

(四)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突出快速响应、有效救援,抓紧修订各类预案方案,细化“防、抢、撤、救”各项措施,努力提升预案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出现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始终把救人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安全转移。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住处,确保学生有教学场所上学。

三、着力增强防汛减灾工作合力

(一)强化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各乡镇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对防汛减灾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深入一线、坐镇指挥。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过程中,决不能出现责任缺失、工作断档,要按照现有职能分工落实好防汛减灾责任和工作任务,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分别牵头负责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人并逐级公示。

(二)强化统一指挥的调度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汛减灾“一盘棋”思想,健全统一组织指挥的体制机制,主汛期期间坚持一日一会商,形成整体合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强化统一指挥和调度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形成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科学应对的良好局面。要加快建立流域内防洪调度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汛期防洪调度原则,开展流域洪水防御和水库群联合调度,采取“拦、泄、蓄、分”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削峰、滞洪的作用。

(三)强化协调联动的救援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整合部门资源,共享、共防、共抗、共建,形成抗灾合力,共同应对突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各尽其责、通力协作,针对汛情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和保障工作。要加强“军民联防、警民联防”,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公安在抗洪抢险救灾中的重要力量。

(四)强化务实推动的督导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汛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务实推动的督导暗访机制。要开展综合督导、重点督导、突访督导,通过定期蹲守、重点跟踪、不定期突访、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成果运用,对因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得力造成堤防决口、水库垮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县应急办、县防汛办要加强值班情况抽查检查并进行通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关键时期要保证在岗到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主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三分之二的乡镇干部必须留守,村(社区)干部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灾害监测预警和转移群众的责任。

(二)加强物资和人员保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防汛减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储备、更新防汛救灾物资。要采购一批有科技含量的防汛减灾物资,提升抢险救灾的效率和效益。要进一步规范调运程序,保障防汛减灾和应急救灾所需。要组织完善专业抢险队伍和群众防汛队伍,加强医疗、电力和特种设备抢险处置等专业人才队伍储备,加强对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一有需要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三)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或跨区域的军地、企地、社会联动综合大演练,每一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转移避险演练,落实联络、召集、调动等应急组织程序,确保一旦达到预警指标或出现灾害征兆,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转移疏散。

(四)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按照省、市、县要求,明确防汛减灾紧急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限,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坚决杜绝“不到万不得已不报、不到最后时限不报”的思想,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要规范信息发布,统一对外发布防汛减灾信息,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要切实加强防汛减灾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提升群众防灾、救灾、减灾意识,形成良好的防汛减灾工作氛围。

                    中共丹棱县委办公室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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