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丹棱县教体局共谋招生工作之大计,三举措推进阳光招生。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调研确定招生服务区,下达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通知,组织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以及学位申请的受理、审核与认定,统筹协调与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广泛宣传,适时公布招生政策。各校依据《丹棱县教体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及时印发《致学前班家长的公开信》《致六年级家长的公开信》,通过媒体、网络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答,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严肃纪律,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按照县教体局提出的“15个严禁”“2个禁止”“1个不准”,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各校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县教体局监审股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范招生落到实处。